一、不还钱怎么强制执行对方财产
若对方不还钱,可按以下步骤强制执行其财产。首先,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获得生效的胜诉判决书。若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仍不还钱,可在规定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若被申请执行人有隐匿财产行为,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进行搜查。若对方拒不履行,法院可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二、不还钱怎么变成老赖了
当债务人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拒不还钱时,经债权人申请执行,法院可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成为老赖。 具体情形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等。一旦被列为老赖,会在很多方面受限,比如在出行上,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在金融信贷方面,很难再获得贷款等。所以,若有能力还钱却不还,就可能被认定为老赖,承担相应后果。
三、不还钱怎么告他诈骗行为
首先要明确,单纯不还钱一般不构成诈骗。诈骗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骗取财物。若对方一开始就有骗钱故意,比如编造借款用途实际用于挥霍等,可收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侦查是否构成诈骗。若不构成诈骗,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讨欠款。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经法院立案受理后,通过审理判决要求对方还钱。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以实现债权。要区分清楚是正常借贷纠纷还是诈骗犯罪,以便正确维权。
当我们关注不还钱怎么强制执行对方财产时,要知道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会通过多种方式查找对方财产线索,像查询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登记信息。若发现对方隐匿财产,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同时,对于恶意拒不执行的,还可能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丰顺县始建于清乾隆二年(1738年)。当时,两广总督鄂尔达巡视潮州府海阳县丰政都通判府(在今丰良镇)后,上表具奏户部,应请丰政一都,并割嘉应、大埔、揭阳各邻近田粮户口,于通判府城地方开设县治。乾隆三年,准析海阳丰政都一、二、三图,揭阳县蓝田都九图、十图,大埔县清远都白芒社和嘉应州程乡县万安都的径心、环清、建桥三堡等田粮户设置新县。钦定县名丰顺。县署驻丰政都汤田(今丰良镇)。“丰顺”之名,由来已久,据县志载:明崇祯初(1628年)已有丰顺营设置;又据丰良东关坳石刻:清顺治九年(1652年),里人吴六奇立的“金汤巩固”碑中的一方石印,有丰顺吴府4字。建县后,始属广东省巡抚、两广总督潮州府惠潮嘉兵备道。辛亥革命后,属广东省政府潮循道。民国廿五年(1936年)属广东省政府第五行政区督察专署。解放后属兴梅专区专员公署,县治由丰良迁汤坑。1953年属粤东行政公署。1956年属汕头专署。1958年撤销丰顺县,将全县8个公社中汤坑、八乡、丰良、潘田划入揭阳县,大龙华、隍、黄金、潭江划入大埔县。1961年恢复原建制的丰顺县,县城仍驻汤坑镇,属汕头专区。1956年属梅县地区,今属梅州市。地理概况丰顺县地处东经115°30’-116°41’,北纬23°36′-24°13’。位于广东省东部,梅州市南端,东毗潮州,南邻揭阳,西连五华、兴宁,北接梅县、大埔。是梅州市和赣南、闽西地区通往潮汕沿海的必经之地。全县总面积2710平方公里。气候条件丰顺县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气候宜人,山清水秀。县城年平均气温21.4°C,年日照时数1938.8小时,全年无霜期322天。县城平均降雨量为1776.1毫米。